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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半導體設備產業供應鏈驗證計畫。

  • 發布日期:2026-04-08
  • 更新日期:2026-04-08

一、 計畫目標

我國半導體產業在製程相關設備切入門檻高,且研發規模不如外商。故此,針對國內設備與零組件業者與終端廠合作進行設備開發、系統整合及品質與可靠度驗證,促進技術導入實際製程等提供研發補助。另配合半導體產業對高精度加工設備需求,協助國內工具機業者開發高階零件加工設備,期能推動工具機產業升級轉型,強化整體半導體設備供應鏈韌性。計畫執行將採使用端驗證導向,確保設備開發成果能實際導入客戶製程測試或品質驗證,進而提升我國半導體設備產業之技術自主性與國際競爭力。

二、 審查重點(包含成效指標)

(一) 技術層級

1. 產品應用情境:設備(或關鍵模組/零組件)開發是否對準計畫範疇、符合技術規格指標。

2. 自主技術程度:是否有其他創新技術及具備媲美或超越國際業者之製程技術能力,足以展現企業自主製造能量且符合客戶端品質使用需求。

(二) 市場價值

1. 產品核心價值:受補助之設備(或關鍵模組/零組件)市場價值、突破國內技術里程碑、是否切入重點產業領域、結案後可否提升營業指標成長率、功能技術亮點可否產生產業帶動效果、國產化零組件採用率。

2. 市場競爭能力:受補助企業是否具有市場接單能力、輸出之設備(或關鍵模組/零組件)總價值,及預計出貨之客戶是否具市場指標性,後續預期訂單及擴散效益,是否具備切入國際供應鏈之能力。

(三) 計畫可行性

1. 計畫書完整性、查核點及結案驗收規劃可行性、經費編列合理性,團隊組成及執行經驗等是否進行詳細說明。

2. 設備(或關鍵模組/零組件)與β‐site合作測試場域地點及驗證規劃(包含設備廠內及β‐site廠內)、進行期間、進行方式、預期成果、結案後之投資規劃,提案企業須於計畫書中說明期中、期末結案佐證方式,並由委員審查合理性與可行性。

三、 補助資格條件:

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如為2家以上之聯合提案,須由其中一家企業擔任主導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

(一)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

相關網址: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

  • 聯絡單位: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
  • 聯絡人:高先生
  • 聯絡電話:(02)2704-4844#122
  • 聯絡單位Email:kenshinkao@smec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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