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機器人產業零組件發展應用推動計畫。
- 發布日期:2026-03-16
- 更新日期:2026-03-16
政策內容 一、 計畫目標
為落實「AI新十大建設推動方案-全球AI機器人供應鏈樞紐」之政策願景,本計畫聚焦推動機器人零組件的國產化,涵蓋感測、驅動、控制與AI應用等核心模組。透過產業鏈合作機制,促進零組件供應商與機器人業者間之技術整合與市場驗證,以強化我國零組件供應鏈的自主性與國際競爭力。
二、 審查重點(包含成效指標)
(一) 成果競爭力
1. 發展機器人關鍵零組件。
2. 未來參與國內外合作及爭取市場訂單之規劃。
3. 說明計畫開發之零組件與國際相似零組件或模組之性價比(性能、價格)與未來市場布局策略。
(二) 產業發展性
1. 產業聚落與供應鏈帶動。
2. 技術缺口與關鍵製程建置。
3. 模組化或智慧化設計。
(三) 計畫全程效益(含相關投資計畫)
1. 預期產出效益。
2. 產業帶動效果
3. 計畫可行性
4. 其他衍生效益
(四) 其他有利審查項目
1. 已具體取得或洽談中之海外市場訂單或合作案。
2. 既有合作關係與供應鏈實績。
3. 實際場域驗證與示範應用。
三、 補助資格:
本計畫可由單一業者或多家業者聯合提案,如為2家以上之聯合提案,須由其中一家業者擔任主導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
(一)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
(四) 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五) 由國內零組件製造商、機器人整機廠、機器人設計、機器人整合企業與供應鏈廠商提出申請,單獨申請或聯合申請之主導廠商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並提供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六) 承(五),若主導廠商無工廠登記,且屬機器人設計、整合者,則為聯合申請之零組件或機器人整機生產製造商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並提供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相關網址: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
- 聯絡單位: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
- 聯絡人:黃小姐
- 聯絡電話:(02)2704-4844#153
- 聯絡單位Email:lorenchen@smecf.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