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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收工廠產生的廢棄物再利用,應向哪個單位申請再利用資格?
許可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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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訂定的再利用方式分為「公告再利用」及「許可再利用」。「公告再利用」是指經公告之廢棄物種類及其再利用方式,目前總計有52項,若欲再利用之廢棄物種類屬公告再利用項目,應向所在地地方環保局申請再利用資格;而若欲再利用之廢棄物種類為公告再利用項目以外者,則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申請再利用許可。
- 發布日期:2024-02-20 11:45
- 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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