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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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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 <申請營運總部>廠商來電洽詢申請營運總部認定函所附勞健保證明文件,是否需要12個月?

  • A
  • 1. 勞保及健保資料可擇一,勞保可附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單位人數資料表」,一張表就可以呈現12個月的人數。 2. 若公司人數低於75人者,請提供12個月,若大於75人者,提供1個月即可。 3. 若仍有需增補資料時,將於審查時另聯絡廠商。

    • 發布日期:2024-12-13 14:23
  • 知識經濟產業
  • 行政協助

相關網址:營運總部認定辦法及申請書表

  • 聯絡單位:產業發展署研發服務科
  • 聯絡人:林先生
  • 聯絡單位電話:02-27541255轉2449
  • 聯絡單位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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