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服務電子報第 144 期
- 發布日期:2010-01-15
為利工業區廠商及員工了解目前政府推動之重大政策-兩岸經濟協議,以及經濟部輔導資源及北中南工業區更新與開發計畫,工業局於本(99)年1月初啟動「工業區宣導列車」,於1至2月間密集針對全台15個重點工業區,包括土城、五股、中壢、新竹、銅鑼、龜山、龍德、台中、彰濱、南崗、全興、民雄、安平、高雄臨海及大發工業區等,舉辦巡迴說明會。會中除針對工業區廠商及其員工說明政府洽簽「兩岸經濟協議(ECFA)」對製造業造成之影響及因應措施外,另同時宣導「產業輔導措施」及「工業區更新措施」。
兩岸經濟協議即將於本(99)年元月起展開協商,為強化各界對兩岸經濟協議之認識並聽取意見,以做為未來研擬談判策略及相關輔導措施之參考,本局特針對兩岸經濟協議之內容、洽簽之必要性、對國內產業可能造成之影響及政府因應措施等進行簡報說明,並於現場回應廠商之詢問。
就經濟部產業輔導措施部分,此次特向廠商宣導工業局及技術處之輔導資源,包括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計畫及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等5計畫。此外,尚包括「北中南老舊工業區產業升級轉型輔導計畫」,本計畫主要用以協助企業升級轉型所需之研發、設計、生產、物流以及自動化、電子化、資訊服務、管理(經營管理)、智慧財產、永續發展(工安與環保)等所需技術輔導。
另為貫徹馬總統「愛台12建設-打造城鄉新風貌」政策,本局自98年至101年推動「北中南老舊工業區之更新與開發計畫」,其主要辦理內容為基盤設施更新、產業聚落建構與轉型,透過地方建設之結合及生產空間再強化,朝向產業生活、休閒育樂、觀光遊憩等複合性發展,形塑園區新風貌。
因應當前國際經貿情勢,政府致力推動洽簽兩岸經濟協議(ECFA),並挹注相當多資源加強推動國內產業輔導,以協助升級轉型,透過一系列宣導說明會,期盼增進各界對重要政策之了解與支持,並鼓勵善加利用政府輔導資源。
承辦單位:工業局產業政策組
聯 絡 人:陳佩利科長
聯絡電話:2325-2412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以下稱本條例)於96年7月4日公布施行後,對我國推動生技產業發展具有指標性意義,有助於吸引資金及人才投入於生技新藥產業的發展。
本條例獎勵之高風險醫療器材,其適用範圍為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植入或置入人體內屬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鑑於全球醫療器材市場規模逐年成長,風險性高之第三等級醫療器材其開發技術層次高,且屬高附加價值產品,為各國廠商重點開發項目。由於我國醫療器材多投入於低階醫療器材之生產,僅少數從事第三等級醫療器材之開發,其中植入或置入式醫療器材的投入更少。故本條例自公告施行以來,審核通過之高風險醫療器材廠商數量相當有限。
為能確實達到本條例發展我國生技新藥產業,成為帶動經濟轉型的主力產業之立法意旨,本局爰修正本條例第三條高風險醫療器材之用詞定義,放寬其適用範圍,於99年1月11日召開「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跨部會研商會議,邀請衛生署、財政部、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台灣區醫療暨生技器材工業同業公會及各相關單位一同參與討論,期能藉由放寬醫療器材之適用範圍,引導廠商開發高附加價值之產品,帶動我國生技產業之升級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