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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及子法

  • 產業創新條例

    • (2023-10-18)產業創新條例-立法沿革

      1.中華民國99年5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1230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72條;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10條施行期間自99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2.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2641號令修正公布第 10、7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2831號令增訂第12條之1、第19條之1及第67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10條、第33條及第72條條文。
      4.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1601號令修正公布第 2、8、9、10、12、12-1、13、18、19-1、27、67-1、68、70、72條條文;增訂第 9-1、12-2、23-1、23-2、46-1、67-2條條文;刪除第6、11、24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其中第10、12-1、12-2、19-1、23-2條施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
      5.中華民國107年6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5671號令修正公布第19-1、72條條文。
      6.中華民國108年7月3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68291號令增訂公布第10-1條條文,自108年1月1日施行至111年12月31日止
      7.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73771號令修正公布第9-1、12-1、12-2、19-1、23-1、39、72條條文;增訂第23-3條條文;刪除第40條條文;除第10、23-2條自106年11月24日施行至118年12月31日止,第23-1條自106年1月1日施行至118年12月31日止,第12-1、12-2、19-1條自109年1月1日施行至118年12月31日止,第23-3條自公布生效日施行至118年12月31日止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100014961號令修正公布第10-1條條文
      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10182320號公告第12-2條第5項所列屬「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
      9.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05101號令修正公布第72條條文;增訂第10-2條條文;第10-2條條文施行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10.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4001號令增訂公布第 66-1、66-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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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人:產業投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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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31)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1.中華民國99年10月15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90460692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5年8月30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504604090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3條之1至第3條之6及修正第21條條文;並自105年1月1日施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
      3.中華民國107年4月23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704602290號令修正發布;修正第3條之2、第3條之3、第3條之5、第3條之6及第21條,刪除第3條之4條文;並自106年11月24日施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
      4.中華民國107年12月7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704606660號令修正發布;修正第3條之2、第3條之5、第3條之6及第21條;並自107年6月22日施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
      5.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804606050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3條之7及修正第3條之3、第3條之6、第21條條文;並自109年1月1日施行至11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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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人:產業投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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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業創新條例相關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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