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品適用減免繳納稅捐用途證明書
0039
申請機器、儀器設備國內無產製證明(租賃公司會同使用事業共同申請)
- 更新日期:2025-07-21 15:44
依海關進口稅則第84章增註13、第85章增註7及第90章增註3規定辦理,符合工廠管理規定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為開發新產品、改良品質、提高生產力、節約能源、促進廢物利用或改進製造方法,經經濟部核准,輸入屬本章且國內未製造之專供研究實驗或品質檢驗之儀器設備者免稅。租賃公司輸入符合上述規定之機器或儀器設備,以資本租賃方式供給合於規定之事業使用者,亦得免稅;其免稅手續,應由租賃公司會同其所供給之事業共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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