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相關申請事項
0063
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第3項規定訂定之)
- 更新日期:2025-11-28 18:28
1.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第3項授權規定,經濟部會銜財政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7日以經產字第11451033750號、台財稅字第11404669500號修正「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2.本署依前開辦法規定受理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之申請(申請書表更新中)。
法令/稅則
- 聯絡單位:產業政策組
- 聯絡人:林小姐
- 聯絡單位電話:(02)2754-1255分機2638
- 聯絡單位Email:jrlin2@ida.gov.tw
點閱次數:19,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