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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軍民通用無人機能量籌建計畫

  • 發布日期:2026-03-03
  • 更新日期:2026-03-03

政策內容 一、 計畫目標

本主題式研發補助計畫將持續協助國內業者提升整體技術與量產能量,包括強化飛控、通訊、導航、AI酬載等關鍵模組研發,擴大系統整合與任務應用能力,同時推動設計、測試、組裝到量產等核心製造能量,以支援未來龐大的國防及公務採購需求,逐步將臺灣打造為無人機民主供應鏈的亞洲中心。

二、 審查重點(包含成效指標)

(一) 計畫成果競爭力

1. 籌建關鍵核心模組。

2. 參與國內外合作爭取市場訂單。

3. 建置非紅供應鏈。

4. 提升無人機產能。

(二) 市場應用

1. 計畫應帶動國內無人機及週邊產業,建立軍民通用無人機之關鍵技術及高值化產品。

2. 計畫應以籌建軍民通用無人機之關鍵模組缺口與技術為主軸,並須詳述零組件/系統件/產品開發、關鍵製程技術等建置工作規劃。

3. 廠商產線設備或管理系統應具備資安防護機制。

4. 說明計畫開發之產品與國際相似機型或模組之性價比(性能、價格)與未來市場布局策略。

(三) 計畫全程效益(含相關投資計畫)

1. 預期產出效益。

2. 產業帶動效果

3. 計畫可行性

4. 其他衍生效益

(四) 其他有利審查

1. 爭取海外市場訂單提升供應鏈位階。

2. 帶動國內產學研等單位共同合作。

3. 制定人才培育與留用等策略方針。

4. 建立無人機自主能量。(以關鍵模組國產化及在地組裝優先)

5. 進駐嘉義縣「亞洲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高雄市「亞洲新灣區」之業者。

6. 購置全新國產設備者。

三、 補助資格:

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主導業者應為無人機產業生產或設計開發之角色,主導專案計畫之執行,有關申請之企業應符合下列申請資格:

(一)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

相關網址: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

  • 聯絡單位: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
  • 聯絡人:黃小姐
  • 聯絡電話:(02)2704-4844#153
  • 聯絡單位Email:sunnyhuang@smec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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